本报11月5日讯(通讯员 王清娜) 今年9月1日征收期起,省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开始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目前已顺利过渡。张店地税公园中心税务所采取“三项措施”,做好“营改增”纳税人的税收管理工作,促进“营改增”工作的稳步实施。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培训。通过网上纳税人之家、电话通知、走访企业等渠道,宣传“营改增”相关政策,帮助纳税人掌握“营改增”税收政策。 二是加强征收管理工作。按照《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清册》逐户进行分析筛选,做好发票缴销、核销、税款入库以及试点业务增值税附加税目删除等工作,确认营改增纳税人335户。 三是加强评估检查工作。对“营改增”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比对分析,加大对“营改增”纳税人所欠税款的清欠力度,确保税收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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