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绝自带酒水,KTV仍多“霸道”
此“霸王条款”在餐饮业里已少了
2014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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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示,餐饮行业中“禁止自带酒水、收取包间费”等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相关法案——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于3月15日正式实行。但记者走访长清区各大酒店发现,此类“霸王条款”在长清区的餐饮市场上已经比较少见,但在KTV等地方仍然存在。

  实习记者 王雨馨 赵美
中小饭店,基本无消费门槛限制
  日前,一市民反映,前几天和几个朋友聚餐后到一家KTV唱歌,从饭店带了一些剩下的酒水,可等进了包间,店里几个工作人员看到就没收了啤酒,称这里“谢绝自带酒水”。
  “禁止自带酒水”的情况到底多不多?近日,记者走访了大学路的部分小饭店,基本上都没有看到消费门槛的明确规定。“以前很多设消费门槛的小饭馆都已经取消了。我现在就想着,如何提高菜品的质量,通过菜的花样品质,并不时举办活动来吸引更多的顾客。”某小饭馆的老板解释道。
  “在我们这吃饭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酒水你可以自己带,也可以从这购买,我们会按市场价计算,绝对不会多收一分钱,而且我们这里也不收取任何包间费。”一家酒店的老板娘这样向记者说道。当问及原因时,她说:“现在撑起一个饭店也不容易,我们也想多赚些回头客,客人常来照顾生意,也就不在乎什么酒水赢利了。”
  采访中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年,酒店的消费限制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他到酒店就餐时经常能看到“禁止自带酒水”的醒目标签。现在公款消费大大减少,昔日大酒店的红火已不再,酒水消费也有所减少了,再加上新权益保护法的颁布,“长清这块儿的酒店大都取消了这些消费条款限制,情况比以往有所好转,受益的还是咱老百姓啊。”

高档酒店“霸王条款”仍未绝
  随后,记者又暗访了长清区多家酒店,发现在一些中高档酒店,“霸王条款”消费门槛仍然存在。记者来到位于长清区凤凰路的某大型酒店,前台服务员表示,本店最低消费88元/人,“我们这里白酒是可以自带的,但是啤酒不行。啤酒分别有7元/瓶和15元/瓶的不同价位。”在同一条路上、由此向北的另一大酒店,最低消费为60元/人,啤酒价格相对这家酒店来说要便宜一些,最贵的7元/瓶。   
  位于宾谷街的一家大酒店同样有此类限制。“我们这里的菜量多实惠,最低消费也就50元每人,这个价格也不算贵了。”前台服务生微笑着说。当问及酒品的价格时,她这样解释:“咱这儿的酒呢,崂山啤酒6元每瓶,青岛啤酒7元每瓶,当然如果客人比较多的话呢,酒水是可以适当优惠的。”在调查过程中,记者去长清区多家超市看了看350ml青岛啤酒的市场价,基本为3.5元一瓶左右。也就是说,这些酒店的酒水类向客人销售比市场价至少高出一倍。

零食带进KTV,被服务员暂时保管
  除了走访大小酒店,记者还走访了长清区各大KTV,KTV里“禁带酒水”最普遍。在经十西路某家KTV门口,“本店谢绝自带酒水及食品”的字样赫然立于大厅外墙。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普通的酒水零食进了KTV的小超市后,立即“身价倍增”。“平时去唱歌都不允许自己带饮料小吃等,有一次,我带了点零食,被服务员要求暂时保管,只能消费KTV里昂贵的食品。”市民李女士无奈地说。
  对于此类规定,有市民“支招”,“对于我这样一个刚毕业的小伙子来说,KTV里的酒水实在太贵了,平时和朋友们一起去唱歌,我们都会自己从超市里购买齐全的食物酒水,然后用大背包装起来,悄悄带进去,这样就可以避免买KTV里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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