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8瓶啤酒开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撞坏双龙池醉司机被提起公诉
2014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泰安2月20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魏景峰) 10日,本报报道《出租车凌晨撞坏双龙池护栏》,20日记者从泰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以张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向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介绍,春节刚过,张某便开始营运载客。由于年后聚会不断,2月7日晚上有聚会,张某下午放下客人应邀参加聚会。
  聚会上张某喝了8瓶啤酒,酒席散后已经到了凌晨1点钟,众人均劝张某打车回家,张某仍坚持自己开车。
  张某从泰安一中门口行驶到青年路东岳大街路口往东到双龙池西边时,早已处于醉酒状态的他失去对车子的控制,直接撞到双龙池的护栏上,车子瞬间报废,双龙池部分栏杆也被撞得粉碎,张某受了伤。
  路人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对张某进行酒精呼吸测试及血液检验,结果为204.4 mg/100ml,为醉酒标准2.5倍之多。民警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本次事故系张某醉酒驾驶引起,张某承担全部责任。记者后从泰安市博物馆了解,双龙池被损护栏修复做旧及其他善后费用共用了30000元。
  “为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3年12月18日又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八项从重情节,其中就有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两项规定,本案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4.4 mg/100ml,且造成了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考虑到这两个情节,张某会得到从重处罚的。”检察官说。  (线索奖励提供人刘先生 50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