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2014年12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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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2月30日讯(记者 侯峰) 30日,记者从泰安纪检监察网获悉,泰安市纪委、监察局于当天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这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是:
  泰山中学体卫艺科副科长孙晓忠在操办其母丧事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泰安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泰山区上高街道黄家庄村委会主任郑红涛公车私用。泰山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岱岳区天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用公款订做西装,发放过节福利。岱岳区纪委给予天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刘玉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泰市岳家庄乡计生办副主任李伟为其子办升学宴,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新泰市岳家庄乡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肥城市文联公务接待时多次违规用公款提供香烟。肥城市纪委给予肥城市文联秘书长郭庆勇党内警告处分。
  宁阳县规划建筑设计院侯天文工作时间利用办公电脑浏览淘宝网页。宁阳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东平县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主任李金芳公车私用。东平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泰安市纪委、监察局通报指出,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易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实名举报的将及时调查处理,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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