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法分包转包,发现一次3个月内不能揽活
建造师挂靠卖证直接吊销资质
2014年12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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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30日讯(记者 臧振) 3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住建局副局长刘超军表示,淄博市将严格执行住建部关于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19号令,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企业出现一次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3个月内不得承揽新的任务。个人挂靠卖证将直接吊销资质,5年内不得再注册。
  今年8月,住建部印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刘超军介绍,新规明确了转包、违法分包、发包、转包、挂靠等的含义,具体列出了每种违法行为都有哪些情形,可以更明确的确定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新规在处罚上有了新的规定。“原来的部令处罚是1-3万元,现行处罚上升到有的是工程合同额的0.5-1%,有的到2%-4%,违法成本提高了。”刘超军说,除了处罚以外,新办法还制定了行政措施。对企业有违法分包、挂靠、转包等行为,发现一次,就在3个月内不得在违法地承揽新的任务。如果第二次发现,就6个月内不得再承揽新的任务,禁止投标。如果第三次发现,就直接降低他的资质等级。这个行政措施,对企业违法行为也进行有效遏制。对建造师等从业人员来说,如果发现个人有挂靠、卖证,就直接吊销资质,五年以内不允许再注册,不得担任施工项目的负责人。
  刘超军表示,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工作目标是通过两年的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淄博市将严格落实住建部新办法,落实工程建设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发挥工程监理作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市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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