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门诊报销没了20元门槛
居民医疗保险部分政策有调整
2015年10月3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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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9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张红光 孟岳) 加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有好事儿了,平常看病的门诊报销门槛没了。记者从章丘市人社局获悉,从10月1日起,居民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个是取消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20元报销门槛没了,医疗费用直接进入报销范围。第二个是调整个人缴费标准,成年居民二档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140元。第三个调整是,降低乡镇卫生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由400元降至200元。
调整前,门诊报销时花费是按日累计,而不是全年累计。一天在定点门诊看病不超过20元,不给报销。调整以后,取消了这个20元的报销门槛,参保人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将不再设起付标准。医疗费用直接进入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50%,一个医疗年度最高支付300元。这个调整对用药少、单次诊疗费用低的参保人是利好。
同时,政策降低了乡镇卫生院的住院起付标准。自10月1日起,参保人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发生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由400元降至200元,引导村镇居民基层就医,逐渐改变到大医院就诊的诊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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