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父母退休可申领养老补助
2015年10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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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0月29日讯(记者 范少伟 通讯员 刘露) 济宁市市属国有、集体企业部分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金开始申报发放啦。您符合条件吗?快到街道计生办提交审核材料吧。
  据了解,发放范围为原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正式职工中,因企业破产、改制、裁员等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在其他国有、集体企业或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再就业,办理了退休手续,依法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享受退休金加发5%,也未领取一次性养老补助的独生子女父母。符合条件者均可到相关部门进行身份认定。发放标准为按照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度济宁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关于独生子母身份认定。需要由职工居住社区和户籍地或居住地镇街计生办认定。携带的材料有1.职工携本人身份证、退休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簿(以下简称“三证一簿”)、《市属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职工一次性养老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到居住社区申请。如社区不了解职工生育情况,在调查核实后,还需本人承诺并需3人签名联保,才能出具上述证明。2.职工携“三证一簿”和社区出具的证明到户籍地或居住地镇街计生办申请,镇街计生办审核后出具“该同志为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真实有效”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符合条件的快到社区、街道提交材料吧。如有疑问,可拨打1885478977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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