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新政正式落地
旧楼加装电梯能用维修资金了
2015年10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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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0月29日讯(记者 刘婷婷) 10月17日,国家出台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新政,加强和发挥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的支持作用,提高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29日,据枣庄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新政中规定维修资金可以更换、安装新电梯了。
  据了解,此次新政重点针对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的使用率。在老旧小区中,维修资金主要用于房屋失修失养、配套设施不全、保温节能缺失、环境脏乱差的住宅小区;在电梯更新中,维修资金主要用于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的维修和更换。而记者获悉,维修资金新政中亮点是,可以使用维修资金购买电梯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加装电梯。对于这一亮点新政,不少业主表示,老旧住宅中的住户多为老年人,出行很不方便,他们希望安装电梯,这对他们来说这会提供很大的生活便利。采访中李女士表示,父母住在五楼,可随着年纪增大,出行不便,现在想给父母重新买一处一层养老房,现在小区可以申请安装电梯,真是太好了。 
  另外,新政中明确规定,当小区出现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需要使用维修资金对老旧小区和电梯立即进行更新改造的,可以不经过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紧急情况主要表现为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屋面、外墙渗漏;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排水设施堵塞、爆裂;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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