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
25日有雾霾,笔者上午10点多才下楼。到了一层,一张粘贴在地面上、约一平方米的大幅促销广告映入眼帘,好像地毯一样“铺”在楼梯口。出了小区大门路过洪家楼南路时,在该路北段路东一商铺门前,笔者又看到一幅更大的优惠促销广告被粘在路面上,约三四米宽、七八米长,几乎将半边人行道遮盖。 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现在的促销广告几乎无孔不入,在路边向行人发放、在路口向车辆发,向车门把手、玻璃缝儿塞,往小区邮箱、牛奶箱以及防盗门缝里放,等等。如今,这弄促销广告的又出新花样,改为往人行道、楼梯口等处的地面上粘贴,以达到吸引眼球的效果。 笔者不知道这种“躺”在地面上的大幅广告合不合法,这一答案,应该由相关部门给出。不然,若大个省城,沿街商铺都如法炮制,把大广告纷纷贴在干净整洁的路面上,不说犹如一块块膏药,就算是广告画面原本有一定美感,也会把整个城市搞得花里胡哨,足以令人十分反感,让人眼花缭乱、不得安生。 放任这种视觉污染,商家倒是收获了回头和低头率,但可给行人带来了麻烦。有的人路过还不忍心从那大广告纸上踏过去,就不得不绕着走,这样,道路客观上就便窄了。大广告所“躺”位置一般都处于繁华地段,人流如织,这不是给本不宽阔的道路又添堵吗?长此以往,咱们本地人都讨厌,别说来旅游办事的外地游客了,他们心里会怎么想,又该如何评价济南? 行百里者半九十,细节决定成败。今年,省城通过举办“泉水节”、“十艺节”等重大活动,好不容易在“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方面取得一些突破和进展,尤其通过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程的打造等,让不少地方的面貌焕然一新。在这种情况下,整治成果没有被珍惜,反而被花样翻新的变着法儿地破坏了,这不仅会给人们的出行造成影响,更重要的是让省城的形象被损坏,让整治成果缩水打折。因此,希望城管、街道等相关部门对这种行为尽快加以制止。广告就算“躺”在地面上,也得符合广告法的管理规定,不能给城市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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