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长清区在区民政局会议室召开了“相关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清理工作会议,区直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科、10个街镇的组织办、民政所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相关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鲁厅字[2013]33号)文件要求,结合长清实际,各单位要抓紧将通知精神向党委(党组)汇报,各单位尽快制定清理整顿方案;对本部门(单位)在职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免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和退休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中兼职(任职)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填写《相关人员在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社会组织兼职(任职)情况登记表》,并将汇总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相关人员需于2013年12月底前写出辞请,并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并于2014年1月底前,按本会章程规定调整或选举负责人,到民政局办理变更或备案手续。 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是指从事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等经济类社会组织。 (石先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