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2月26日讯 (记者 高雯) 26日,记者从安监部门获悉,城区车站西路路口至济荷公铁立交的荷花路路段2014年春节期间将不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今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申请将按照原所在区域进行,原中区安监局受理时间为2014年1月7、8日,原任城安监局受理时间为2013年12月25至30日。 春节将近,原市中区安监局和任城区安监局将按照原管辖区域开展烟花爆竹临时设点工作。记者从原市中区安监局获悉,今年车站西路路口至济荷公铁立交路段的荷花路将不再设点。“这一段路周边有蔬菜、水果批发市场,人员密集,往年设置销售点后经常发生拥堵。”原市中区安监局监管科科长刘晓伟说,这一路段去年设置了约6个销售点,但因人流量大、销售量大,很多其它区域的销售人员走街串巷到这里售卖,导致销售点间距过近、人员密集、道路拥堵,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据了解,今年道路两侧不设置销售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区域有:(1)太白路:琵琶山路口至古槐路口;(2)红星路:琵琶山路口至古槐路口;(3)洸河路:琵琶山路口至济安桥路口;(4)古槐路:太白路口至金宇路口;(5)共青团路:太白路口至洸河路口;(6)运河路:太白路口至龙行路口;(7)建设路:太白路口至金宇路路口;(8)荷花路:车站西路路口至济荷公铁立交;(9)解放路:建设路口至运河路口;(10)长青路(琵琶山路口至济安桥路口)。临时零售许可证分为两种,“限放区”内的有效期为20天,即2014年1月26日至2月14日;其他各镇、街有效期为30天,即2014年1月16日至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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