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6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许贞敏 王秀云) 为拥有房屋继承权,同父异母俩兄弟反目成仇。近日,日照市东港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9月,王某在某市场遇见网友刚子和另三个青年,王某说起和家兄小伟(化名)为拥有房屋继承权闹矛盾的事,并让刚子等人一起去吓唬一下小伟。饭后,王某一行五人携带伸缩棍等工具,乘出租车窜至小伟上班的地方,再次因遗产问题与小伟发生口角,刚子趁机绕到小伟的背后,搂住他的脖子,王某持伸缩棍朝小伟的胳膊打去,致小伟胳膊受伤流血并倒地,刚子先是用脚踩在小伟的头上碾压,然后又用木棍和花盆将小伟店内玻璃砸碎后扬长离去。 小伟挣扎着起来想打电话报警,又被王某一顿乱打,最后又一拳击打在小伟的面部,将小伟打倒在地。经法医鉴定,小伟左眼眶内壁骨折,构成轻伤并十级伤残。一个月之后,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2013年5月,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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