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6日讯(记者 王帅) 日前,威海市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将市政府食安办的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职责、市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等进行整合,重组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此次将市政府食安办的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市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市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和强制检验职责,市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和组织实施药品法典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新的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负责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同时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原市政府食安办和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不再保留;撤销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其承担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职责调整到市质监局其他科室负责;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不再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高区和经区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等部门的职责也将被分别整合,组建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将组建工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工商、质检、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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