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记者敲诈主犯获刑6个月
2015年10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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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0月22日讯 近日,青岛崂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新闻进行敲诈勒索案件。以新闻敲诈罪判处被告人郝罡有期徒刑6个月,判处从犯王勇拘役5个月。
  2014年7月,青岛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执法人员在网上执法巡查中发现一可疑网站,名为“新问网络报”,该网站还提供了“新问网络报”手机终端(APP)二维码下载安装服务。
  该网站首页登载了名为“某某快递,你是快递还是‘慢递’”的报道,执法人员对相关内容产生了怀疑,并主动联系某某快递公司了解有关情况。该快递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解释说,5月26日,一个自称是新问网络报的王姓记者,联系他们的快递公司,讲了一些威胁性的语言,意思就是若不按他们的要求进行合作就进行新闻曝光,并多次发送胁迫性的短信。
  该公司最终迫于压力按照王某的要求与王某指定的公司签订了合同,并于8月8日为其指定账号付款伍仟元。至此,执法人员认为,已掌握的证据显示,王勇的行为违反了《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且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按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2014年11月,经过近4个月的摸底排查和严密部署,青岛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崂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成功破获我省首起利用互联网和手机新媒体(APP)进行的新闻敲诈勒索案,抓获郝罡、王勇等2名犯罪嫌疑人,查扣假新闻采访车1部、涉案电脑2台、宣传海报2幅、假采访证3个。今年8月,崂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郝罡、王勇涉嫌新闻敲诈案作出上述判决。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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