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两天发3起交通致死事故
秋末冬初雾霾天增多,交警提醒行人及司机谨慎慢行
2015年10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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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2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杨丽 崔洋) 10月17日至18日,两天内张店连续发生3起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事故。交警部门提醒,近日淄博雾霾天气频发,市民须留意交通安全。
  10月17日,18时13分路人报警。在东四路华光路以北。齐某某,持C1证。驾驶鲁CA***5号二轮摩托车,顺东四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华光路以北处,撞在路东侧非机动车道的土堆上,当场死亡。
  10月17日17时20分左右,赵某驾驶大客车顺华福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西八路路口向南左转弯时,将在人行横道上的行人撞到,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10月18日,5时40分左右,在张店新村西路区政府门口。李某,持C1证。驾驶蓝牌鲁C8***W号轻型货车,顺新村路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事故地点,与正在由南向北步行过公路的张某相撞。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张店交警提醒广大行人,秋末冬初天气逐渐转凉,加之日夜温差较大,团雾大雾天气较多,一些地方雾霾天气频发,道路交通事故比平日易发多发,交通安全风险增大。在骑电动车、自行车及步行过马路时,一定要时刻保持谨慎心态,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行。
  同时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车出行谨慎慢行,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确保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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