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院试点法人治理结构三年
2014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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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尹明亮                  

  从2011年开始,潍坊开始在医院试点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做法是:按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起以决策层、管理层和监督层为主要框架的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实行院长负责制。市政府成立医管会作为出资人履行政府办医职能,并作为公立医院决策层,对公立医院实施委托经营管理。院长及领导班子成员为公立医院管理层,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由医管会聘任,任期4年,负责医院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建监事会为公立医院监督层,由医管会委派的财政、审计、监察部门人员和医院职工代表组成,在医管会领导下行使监督职能。
  2013年,最早实施改革的潍坊市中医院重点服务量指标实现“三增一降”,门诊诊疗人次、出院病人和住院手术同比分别增长了8.7%、16.5%、20.5%,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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