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台退币游戏机,电玩城敞开玩
店主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已被检察院起诉
2014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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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綦蕾) 林某在芝罘区开了一家电玩城,为了吸引顾客赚钱,里面设置了58台流行的“捕鱼机”、“排山倒海”等能退币的电子游戏机。日前,林某被芝罘区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
  2013年1月,林某在芝罘区开设了一家电玩城。为了更好地吸引顾客,林某陆陆续续地引进一些流行的电子游戏机。如“捕鱼机”,“蛟龙出海”、“唐僧打渔”、“排山倒海”等,每台都可供多个顾客使用,加起来一共58台。这些游戏机表面上看起来和普通电子游戏机一样,但其实都是具有退币功能的。由电玩城里的收银员负责给客人们售币、退币、上分等。2013年7月,林某被芝罘公安分局治安警察大队当场抓获。
  林某明知这些电子游戏机都是能退币的,却为了赚钱设置数量多达58台,达到追诉标准(10台以上)。日前,林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已被芝罘区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新闻释法 
退币游戏机玩不得 参赌人也将受罚
  根据《关于办理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赌博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鲁公发〔2011〕380号,凡具有退币、退弹珠、退奖券、荧屏计分等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可以认定为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
  据山东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的徐永强律师介绍,除了设置10台以上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外,设置5台以上、不满10台的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满足经营时间超过10天、非法获利5000元以上、赌博数额累计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20人次以上的这四种情况之一,均构成开设赌场罪。
  而对于构不成以上条件的场所,只要设置了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当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取缔。
  参赌人员则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赌资大小,可被处以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本报记者 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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