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变网点,开发商就能拍板?
城管执法人员今日将到山东路银华广场进行实地勘查
2014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邱晓宇) 山东路银华广场的室外走廊两端封闭后变身网点对外出租,并称有问题由所属的银华置业有限公司解决,不会牵扯到租客。城管执法部门将于20日到现场勘查,如果与原设计不符且没有审批手续,就将认定为违法建筑。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记者反映,位于山东路190号的银华广场售楼处,私自将2号楼的室外走廊安上门窗进行出租,影响业主进出,侵犯全体业主的利益。19日,记者来到银华广场2号楼,只见原来的走廊已经用塑钢玻璃封起来,变成一处网点房,门上还贴着“出租”字样。在这里购了房子的李先生说,被封起来的走廊此前是售楼处,之前销售人员称走廊是整个建筑的公摊部分,“如果是公共区域,那么走廊该如何使用,物业是不是应当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李先生心生疑问。
  银华广场的开发商为银华置业有限公司,记者以租房者身份联系到负责销售的惠经理。她介绍,按照原来的规划,正在出租的网点房的确是走廊,之前做过临时的售楼处。由于现在售楼处已经搬至二楼,所以公司决定把这里对外出租。惠经理介绍,这处网点房面积有160多平方米,租金为每平方米每天5元钱,每月租金为2.4万元。惠经理坦言,这处网点房没有产权,因此只租不售。将走廊改为网点房出租有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呢?惠经理称不清楚,此前有客户询问过这个问题,公司领导称有什么事情都由公司来解决,不会牵扯到租客。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青岛市物业办以及市北区城管执法局。物业办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物业办只能对物业公司的行为进行约束管理,因此建筑公共部分被开发商重新利用,物业办无法干涉。但这位工作人员认为,建筑的走廊有其特殊性,不仅是公共部分,还承载着消防通道的作用,私自将走廊封闭并出租肯定是不应该。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称,20日就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如果与原来的设计规划不符,并且没有相关审批手续,就可认定为违法建筑。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