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景区安全报送备案制度
2014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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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李超) 近日,市旅游局下发通知,淄博要建立景区安全管理报送备案制度,全市旅游景区应于每年3月20日前将景区旅游安全制度报市、区旅游部门备案。
  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的相关要求,旅游主管部门对全市旅游景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报送备案制度。
  此外,景区要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工作考评、绩效考核与落实安全责任制挂钩,使景区安全管理有章可循、责任到人。景区还要定期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对各种安全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旅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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