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一元墓穴 免费葬五保户
到2014年底,五区一市将各有一处综合性殡仪服务中心
2014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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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运行的龙泉公益性公墓。
     本报记者 杨兵三


  为解决群众治丧扰民和乱埋乱葬、浪费土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枣庄市民政局推进综合性殡仪服务中心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到2014年底,枣庄所辖区(市)都将拥有一处功能完善的综合性殡仪服务中心。
滕州先试点,年底前推广至全市
  2011年起,市民政局开展了综合性殡仪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工作,并选择人口最多、条件较好的滕州市先行试点。滕州市殡葬礼仪服务中心占地20余亩,建筑面积4000余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设有守灵室、大小告别厅、遗体冷存室、美容室、接待室、休息室、殡葬用品超市、大众餐厅等附属设施,可同时容纳12家丧户治丧,运行以来年接待丧事活动300余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有效缓解了丧事扰民现象。其他区认真借鉴滕州经验,积极推进各自综合性殡仪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市中区驻地殡仪服务中心已建设完成;薛城区殡仪服务中心投入资金500万元,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能同时容纳6家办理丧事,目前正在进行装修。
  据了解,到2014年底,枣庄所辖区(市)都将拥有一处功能完善的综合性殡仪服务中心。殡仪服务中心为群众治丧活动搭建了完善集中的服务平台,实现了遗体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场所与遗体告别等选择性殡葬服务场所的分离,对引导群众科学文明治丧、规范殡葬行为、抵制封建迷信、倡树移风易俗新风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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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处公益性公墓选址成功,三处建成运行
  为避免乱埋乱葬、浪费土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枣庄市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枣庄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明确了公益性公墓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居)规划建设一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面积控制在5亩(骨灰堂2亩)以内;人口在3000人以内的村(居)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合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或由镇街统一规划建设。经反复调研论证,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完成了68处公益性公墓选址工作。目前已有3处公益性公墓建成运行,正在建设的有15处。
  据了解,公益性公墓墓穴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2平方米,墓碑高度不得超过0.8米。提倡使用卧碑或横碑。做到墓穴小型化、墓区园林化,绿化覆盖率不低于75%,或绿地不低于40%。
  另外,公益性公墓具体的收费价格,由物价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按照非营利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所有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公墓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严禁挪作他用。
  枣庄市殡仪服务中心、公益性公墓建设和运营管理始终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原则,优惠政策向弱势群体倾斜,实行费用减免。城市郊区乡镇(街道)各规划建设一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为城市驻地和辖区内低保、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等群体提供骨灰安葬(安放)服务。已运行的滕州市殡仪服务中心免费为“三老”优抚对象、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体提供标准守灵室。市中区西王庄乡龙泉公益性公墓已试点设立了军魂园和公益林,对安葬老革命军人实行费用减免,对角膜、遗体等捐献志愿者免费提供安葬服务。另外还开辟一元墓穴区,为五保对象提供免费安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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