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私搭乱建找个民生出口
2014年06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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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倩         
  据齐鲁晚报26日新闻,25日,市中区城管执法局二七中队拆除了梁北社区与建设路35号院内的部分私搭乱建。但当地居民反映,小区是开放式的,无处存放自行车、电动车,因而多次丢失。二七街道办事处称,梁北社区对原有的自行车棚进行改造提升,或将在建设路103号院内建简易车棚。
  拆除私搭乱建,有利于城市环境的整体提升,但拆除后的善后工作也应高度重视。这里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拆除私搭乱建后,整合资源,把小区的空地有效利用起来,投放健身器材、开辟划定停车位或建成绿化带等;二是有些老旧小区的私搭乱建,是长年无人管导致,居民自发地搭建车棚及堆放取暖煤之处。私搭乱建拆除后,市民会没处放东西,这虽是小事,但关乎百姓生活。
  梁北社区与建设路35号院便是属于后一种情况,市民反映地下室小,电瓶车、自行车没处放,期待建个简易车棚,但建车棚牵扯房管所、物业部门、产权单位山水集团,需要共同商谈和协调。笔者以为,协调此事不应成为多么难的事儿,进一步说,拆除私搭乱建是为了市民的生活更加宜居,拆除完毕也应及时回应民意,以民意为准绳开展工作,这不仅是为了创城,也是为民服务的奠基石。一方面,可由街道办事处牵头,联合各部门还有市民代表,召开座谈会,拿出解决方案,只要能够满足市民的现实诉求,哪怕让他们交些费用也会拥护的;另一方面,以此事为契机,完善物业管理项目,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加强第三方监督,对于那些没有物业的开放式小区,街办和社区应引导居民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定相关的规定,倡导大家参与小区事务管理,这样既可为政府部门分忧解难,也是社会管理的新模式。
  不管怎样,拆除私搭乱建,不能一拆了之,应多倾听民声,将利民、惠民的工作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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