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共同贪污60余万元被判刑10年
2014年06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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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6月26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付树文) 26日,聊城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聊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田超英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去年以来所查办的13件13人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目前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的3件3人。
  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的3件3人分别为,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省水文水资源局济南勘测局局长郭立新(副县级)与他人共同贪污60余万元,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工程技术部副主任常兴(副县级),利用职权收受贿赂95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中铁十八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经理任广福(副县级),利用职权收受贿赂70万元,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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