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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从业补贴再涨 |
六区每人每月1300元,四市每人每月1150元 | |
- 2013年06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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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20日讯(记者 李晓闻) 自今年6月1日起,青岛市将调整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补贴待遇,六区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300元,四市为每人每月1150元。 据介绍,青岛市已分别于2008年、2010年、2011年三次提高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补贴待遇,其中2012年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从今年6月1日起,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含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城阳区和高新区社会公益性岗位综合补贴,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300元;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社会公益性岗位综合补贴,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150元。调整范围为经市政府或各区(市)政府批准,由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上岗的公安协警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卫生清洁员、城管协管员、安全生产监督员、医疗护理员等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 此外,对各区(市)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仍以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11%(其中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暂按10%,医疗保险全市统筹后缴费比例调整为11%)、失业保险3%、工伤保险1.2%的比例,由财政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协保人员按照1.2%的比例给予工伤保险补贴。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如有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据悉,目前市内三区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53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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