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0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巩媛媛) 6月20日,记者从日照市交警直属大队车管所获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方案》将于7月1日起实施,届时所有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全部要接受交警部门的统一查验,合格者在获得交警部门和住建委发放的市区运输临时通行证后,才可在市区范围内运输。 按照《方案》要求,所有车辆必须符合登记参数,并不得超过一定的载重量。 在市区道路通行时,运输车装载的建筑垃圾不得超出车厢挡板,且必须密封覆盖或做封闭包扎以避免撒漏;建筑垃圾外运须由建筑单位提出运输申请,车辆在经过交警部门查验合格后,有交警部门和住建委发放市区运输临时通行证。 据日照交警直属大队车管所所长焦玉波介绍,即日起至7月1日为车辆审验的过渡期,在此期间,他们要对提出申请的所有车辆进行审验。从7月1日起,凡是不符合《方案》要求的行为,施工单位将会被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不按规定运输造成泄漏、撒漏的,按照污染道路面积及污染程度的运输车辆处以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运输车辆未取得通行证在市区运输建筑垃圾的,由交警部门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对同时存在擅自加高车厢挡板、超载等行为,依法扣车同时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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