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8日讯(记者 秦国玲)28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秋季,潍坊市孤独症儿童义务教育试点工作,将从试点学校潍坊盲校扩大至奎文区、诸城市、寿光市和安丘市四个县市区进行试点,义务接收学龄阶段、适合在校学习的孤独症儿童入学。 今年春季,潍坊市在潍坊盲校开展了孤独症儿童义务教育试点工作,主要面向市区招收义务教育阶段自闭症儿童免费就读,招收两个班,每班班额为8人。从今年秋季起,增加奎文区、诸城市、寿光市和安丘市等4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奎文区辅读学校、诸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寿光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安丘市特殊教育学校等4所学校为试点学校。试点学校义务接收学龄阶段、适合在校学习的孤独症儿童入学。 原则上,各试点学校面向本县市区招收小学一年级的孤独症儿童;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招收其它年级或邻近县市区的孤独症儿童。孤独症儿童宜单独编班,每处试点学校可招收1-2个教学班,每班6人左右。达不到单独编班条件的,可与智障学生混合编班;但要逐步实现单独编班。 孤独症儿童报名,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年龄为7-9周岁(出生时间为2004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放宽学生年龄;持有地市级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出具的有效诊断证明和当地残联出具的残疾人证明;学生具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无严重自伤行为、攻击性行为、及破坏性行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符合有关条件。 根据通知要求,各试点学校招收的孤独症儿童,与其他残疾儿童享受同等待遇。潍坊市教育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设立孤独症儿童义务教育专项经费,通过以奖代补、配备设施等方式,支持试点工作的开展。试点县市区要根据办学需要,按师生比1:2的比例,逐步配齐孤独症专业教师;通过专家指导、教学研讨、挂职锻炼等多种有效方式,加强对孤独症教师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在职称评定、评优树先等方面,优先考虑孤独症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