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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放爆竹,财神没来警察到了 |
岛城警方28日共制止45起违规燃放行为,收缴12万头鞭炮 | |
- 2013年08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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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正在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制止。 乔俊杰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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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8日讯(记者 刘腾腾 通讯员 李旭东 乔俊杰) 8月28日是“财神节”,一大早,岛城大街小巷鞭炮声就不绝于耳。岛城警方当天制止违规燃放行为45起,收缴鞭炮12万头。 每逢“财神节”,就有很多市民燃放鞭炮庆祝,但按规定,“财神节”当天是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为此,岛城警方也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查处。9时许,市北公安分局浮山新区派出所民警在浮山后四小区附近走访时,发现了市民王某正在经营的茶叶店门前燃放鞭炮,王某被处以写检查、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无独有偶,河西派出所民警也查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3起,劝阻违规燃放行为8起。 除了私自燃放鞭炮的市民,不少商户也打算趁机发点财。10时30分许,合肥路派出所民警在杨家群一五金店查获私自贩卖烟花爆竹人员连某,民警当场对连某贩卖的9挂鞭炮予以收缴,并对连某进行了批评教育。11时30分许,在九水路刘家下河段的路边,两名正在卖爆竹的商贩被李沧警方当场查获,警方从两人的货车上缴获爆竹十余箱,随后又在两人的存货地点缴获爆竹三箱及烟花十余个。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防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出现回潮现象,“财神节”期间,岛城警方加大了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期间共组织警力1228人次,出动警车56辆,制止违规燃放行为45起,批评教育61人,查处非法销售行为1起、非法储存行为1起,并治安警告了3人,收缴、扣押鞭炮12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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