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8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程文亮) 8月28日中午12点,日照莒县消防大队和莒县果庄乡派出所,成功解救一名为讨万元欠薪而爬上塔吊车意欲轻生的妇女。 8月28日上午10时许,日照莒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莒县果庄乡驻地一建筑工地,有中年妇女爬到塔吊车大臂上,情绪非常激动,随时有坠落的危险。接到报警后,莒县消防迅速出动1辆救援车、6名官兵赶赴工地现场。 到达现场后,发现在建筑工地塔吊车大臂上一名女子双脚悬空坐在大臂中间。塔吊车高30米,大臂长约30米,女子坐的位置距离塔吊车操作间有15米左右,情况相当危急。不一会儿,驻地派出所民警也来到工地现场。 “这位大姐,我们是消防官兵,这里也有警察,有什么困难和要求尽管和我们说,我们一定尽力帮助你。”消防官兵扯开嗓门用力地向该女子反复喊话,该女子激动的情绪暂时平静下来。 经现场了解,女子王某某,40岁左右,当地人,今年在该工地打工数月,工资约1万元,因一直没有领到工资,多次找工地负责人讨要未果,一怒之下爬到工地塔吊之上,要从上面跳下轻生。消防人员赶到现场时,该女子已经在塔吊上待了2个小时。 在得知这些情况后,消防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及时跟工地老板取得联系,并用警车喇叭再次跟王女士进行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稳定该女子的情绪。该女子在塔吊车大臂上喊:“要是再不给我工资,我就从吊车上跳下去!” 消防人员在地上铺好气囊袋,一边稳定该女子的情绪,然后两名消防官兵悄悄爬上塔吊车,准备采取救援措施。 这时,工地老板赶来,民警跟他讲清事态的严重性后,老板当场表示马上结算工资。该女子在跟消防官兵的沟通中,得知老板马上给其结算工钱的消息后才有所稳定。但很快又变得激动起来,并且要求工地老板亲自爬上吊车把钱交给她。 为防止意外,工地老板在消防人员的帮助下爬上吊车,将钱交到女子手中。最后消防官兵和派出所民警一起努力,终于将该女子成功救到地面。此时已经是28日中午12点,女子已经在塔吊上待了整整4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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