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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部分商场销售不合标童装 |
3岁以内儿童服装必须符合A类标准,部分商场仍在销售B类童装 | |
- 2013年08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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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片 见习记者 周慧杰 2012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3岁以内的婴幼儿服装要达到最高安全等级A类标准。近日,记者走访了一些商场,发现莱芜婴幼儿服装市场仍存在吊牌不清或无吊牌现象,两三岁标示为B类童装仍在销售。
新规范婴幼儿年龄扩大到3岁内 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婴幼儿用品应符合A类产品的技术要求,婴幼儿用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记者发现,新规范最大的变化就是对婴幼儿纺织品“婴幼儿”年龄覆盖范围扩大了,旧规范中婴幼儿年龄定义为为“0——24个月”,新规范则定义为“年龄在36个月和身高在100cm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也就是说,原本24——36个月的婴幼儿服装,本来只需要满足B类或C类标准,但在新规范实施后,所有3岁以内的服装均要满足A类标准。 据介绍,A类产品是指婴幼儿用品;B类产品是指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产品是指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婴幼儿服装市场:仍有B类婴幼儿服装 28日,记者先来到汶源东大街的家佳爱婴,ABC童装专卖店进行走访调查,当记者以顾客身份提出要买两岁半儿童的服装时,营业员提供的服装吊牌中标示了婴幼儿服装,并且服装标准为符合新标准的A类。记者抽看了几个品牌商品发现,只要标注的是婴幼儿产品的纺织品,均是A类一等品。 记者随后又来到了大润发和位于凤城西大街的尚座进行走访,在大润发超市的童装区,多个童装标签上已经标了A类的字样,不过记者也发现了部分不符合新规范的,一些标着B类的婴幼儿服装仍有销售。在一个童装柜台,记者提出要买两岁半儿童的童装,营业员为记者推荐了一款红色的儿童夏装,但记者从吊牌上却看到,安全类别为GB18401-2010的B类。当记者问起怎么不是A类产品时,营业员说并不知道相关方面的信息。在凤城西大街尚座的童装区,记者看到一些童装压根没有吊牌,一些有吊牌的的儿童服装,上面只简单地写着产品名称,产品合格。一名正在带着两岁孙子选购服装的张女士说:“买衣服就只是看看衣服料子,不懂什么A类B类标准。” 消协:购买儿童服装要注意 记者了解到,2012年度以来莱芜市消协共接到童装消费20起咨询和4件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衣服褪色、残次两个方面。儿童年龄小,衣服穿在身上,舒服不舒服不能明确表达。另外,儿童顽皮要频繁的更换衣服,家长也容易忽略衣服危害。婴童服装质量关系到儿童健康成长,莱芜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给儿童购买服装时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看标志。除了大家熟知的商标、厂址、型号等外,还应尤其注意是否标有“不可干洗”。由于干洗剂中可能含有刺激婴幼儿皮肤的物质,婴幼儿服装必须注明“不可干洗”。 二识颜色。应选纯白、浅蓝、浅粉等素雅颜色,不仅更安全,还可更好地观察婴幼儿分泌物,发现其健康问题。 三闻气味。婴幼儿服装中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且不得存在异味,包括香味。 四查配饰。服装上的拉链及金属附件、纽扣、装饰扣等应该没有毛口、快口。 五重尺寸。婴幼儿套头衫领圈展开(周长)尺寸要大于52厘米;领口、帽边不能有绳带,成品上的绳带外露长度也不能超过14厘米,以免缠绕在婴幼儿的颈部、手指等处,发生危险。 ▲正在选购婴幼儿服装的顾客 ◥c类标准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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