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琳 不少市民可能会有这样的感受,近几年潍坊市突然冒出了众多驾校,在驾培市场热闹和繁荣的表面下,许多驾校“未老先衰”的症状已过早的出现。随着市民自我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运管部门监管力度的逐日增强,潍坊的驾校可谓越来越难干了。 俩月清理黑报名点52处 5日,市运管处驾培科的程科长向记者介绍了目前全市内驾校的一些基本情况。现在潍坊共有54家驾校,其中2013年新增了5家,上半年2家,下半年3家。驾校数量的增长是有严格规划的,根据山东省“十二五”驾校发展规划要求,每个市都根据实际人口数量以及经济发展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规划规划,运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这个规划来做。 不久前,市运管处对全市47所符合条件的驾校进行了质量信誉考核,对5所新增驾校进行了市场例行检查,评出AAA级驾校10家,AA级驾校28家,A级驾校9家。同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厅备案,并抄告公安等有关部门。“通常情况下,一年对驾培市场进行两次检查,一次是质量信誉考核,一次是市场整顿。”市运管处驾培科的程科长说,今年驾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重点是严格驾校资格条件审查。对驾校教学设施设备技术状况和使用情况、教练场地训练科目设置、驾校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驾校保持设施设备功能完好。除此之外,到驾校教练场地对实操教练员的教学情况、教练证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规范教练员培训教学行为。对教练车技术状况、“四副”安装、监督电话、灭火器等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确保教练车达到规定的二级车以上技术条件,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及时进行处理,该报废的报废,该更新的更新。在今年的九、十两个月期间,市运管处还开展了全市驾培市场治理整顿活动,查扣黑教练车144辆,查处有违纪行为教练车67辆,清理黑报名点52处,下达整改通知书40余份。 适当放开特需培训服务 收费标准 驾校在学员培训期间,巧立各种名目乱收费的现象屡禁不止,最受市民诟病。市运管处驾培科的程科长说,部门里经常接到学员对驾校的投诉,主要问题就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报名后迟迟不能参加考试,此外就是驾校或者教练存在乱收费的现象。“对于这些投诉,我们通常会马上了解情况做出处理。”程科长说,学员在一次性交予驾校学费后,在学习理论和练习上车等一系列过程中,驾校都不应该再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至于最终到车管所考试的那笔费用该由谁承担,学员应该在报名前就与驾校协商好。 “不过在今年四月份刚出台的政策里,多注明了一条,‘学员有特殊培训需求的,其收费标准由学员与培训机构根据特需服务内容协商确定’”。程科长说,一些上班人员可能平时练车时间太少,需要在8小时工作时间外请教练“开小灶”,这种情况下两者确实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如何“另外收费”。 记者查阅到,今年三月份,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对现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政策进行了规范。一是占全部培训人数80%的C1车培训费基准价格保持不变,继续执行2600元/人·期。考虑到各地市场差异,适当放宽浮动幅度,由现行上下浮动20%扩大为30%,其中济南、青岛市可浮动40%。二是下放部分车型培训费价格管理权限,城市公交车A3、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残疾人专用车C5及摩托车等驾驶员培训费标准委托各市制定,报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备案。“规范”中特别强调了,适当放开特需培训服务收费标准,学员有特殊培训需求的,其收费标准由学员与培训机构根据特需服务内容协商确定。具体办法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此外,“规范”还重申了除国家统一规定的培训教材可按定价另行收取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和其他费用。对考试不合格学员继续培训的,培训费按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的80%计收;对中途退学的,应当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后如数退还。培训机构开展服务,应与学员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事项,使用税务票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交通运输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该政策从2013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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