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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统一地价 下月开始上调 |
青岛市区基准地价明年1月1日起上调,部分区域上调空间较大 | |
- 2013年12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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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内三区住宅用地价格表 | | 市内三区各类土地价格表 | | 崂山、城阳、黄岛三区土地价格表
(以上土地价格均为2007年修订后的出让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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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5日讯(记者 邱晓宇) 青岛土地基准地价将从明年起上调。本次基准地价调整首次将黄岛(开发区)、崂山和城阳及高新区、保税港区纳入市级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统一定级,各区同级同价。本次基准地价调整结果将在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后公布,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2月5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召开2013年城镇基准地价听证会,向约20名市民代表征求意见。据主管部门介绍,本次城镇基准地价成果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后,将由青岛市政府发布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准地价是政府公布的指导性地价文件,通过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质量差异的评价和划分,为国家土地管理、地价政策引导、宏观调控房价等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依据。 记者采访了解到,青岛市现执行的基准地价为2007年更新修订的,已到更新期限,无法与土地市场价相适应,亟待更新调整。本次基准地价更新首次将黄岛(开发区)、崂山、城阳及高新区、保税港区等区域纳入市级基准地价覆盖范围,面积增至1236.42平方公里,较上一轮增加了323.35平方公里,同时建立了市区统一地价内涵的城镇基准地价体系,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定级,各区同级同价。改变了由各区分别制定、地价表现形式、地价内涵、地价水平等因素不统一、不衔接的现状。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在青岛市区范围内进行;以青岛最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为基础,重新制定评价范围;新增细分用途修正体系,本次更新加入经营性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的用途修正体系;土地定级因素新增海滨因素。青岛市作为海滨城市,海滨因素对地价的影响水平与其他平原城市是不同的,根据青岛市独特地理特点引入海滨地价影响,更好地反映青岛市地价分布规律和地价水平。 近年来青岛市实施了海底隧道、海湾大桥、地铁、铁路北站等重大基础工程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交通格局,对周边区域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北部区域。从当时的调研来看,各级基准地价将有一定变化,部分区域上调空间较大。 相关链接 基准地价对经适房影响 现行的经适房基准价格确定标准,是在2008年3月27日发布的。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标准,大部分的经济适用住房是建在四级到七级的地上,因此规定,在四级到七级地上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每建筑平方米定价将在3557元至3933元之间。根据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按楼层、朝向、质量等因素,在不高于15%的幅度内,确定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但实际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上述批准的基准价格。 按照《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目前,市区现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执行2008年确定的价格标准,部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价格已低于建设成本,出现了“倒挂”现象。此前,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已经组织对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待充分调研论证后将形成具体意见。 (以上土地价格均为2007年修订后的出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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