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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宽带送手机,欠费停机就断网 |
订“礼包”协议却遭捆绑消费 | |
- 2013年12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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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12月5日讯(记者 李璇 通讯员 王华) 办理宽带业务时接受了营业员推荐的“礼包”协议,获赠手机等物品,不料,签订使用后因手机欠费停机,宽带也断了网。消费者感觉电信商有违协议规定,要求解除协议却遭拒绝。经莘县消协调解,电信商同意终止该部手机的最低消费,宽带等业务仍可正常使用。 8月27日,莘县一位老人范某办理宽带业务时,营业员向其推荐了一款“礼包”协议,只要缴纳1260元,且每月最低消费89元,即可享受免费赠送价值1090元的手机、通信卡、平板电脑、8M宽带服务两年、接收近500个有线电视信号,及赠送990元话费的优惠政策,协议期限为两年。范某感觉很划算,就签了协议。经多次催促,半个月后宽带才给装上,但网速很慢,电视也不能看。两个月后,宽带又无法使用了。 范某找到运营商交涉,被告知手机欠费,原来他签订的此款协议是所赠手机、通信卡、宽带、电视合帐消费,即捆绑消费,该账号某一业务欠费停机,则所有业务停机。如想正常使用,范某必须每月缴纳50余元话费。对此,范某十分不解,因为签订协议时,营业员没说过每月须交纳50余元话费。他提出解除协议遭到拒绝。11月15日,范某以该电信商违规签订协议为由投诉到莘县消协。 莘县消协调查发现,对于如何缴纳话费,协议上没有规定,赠送的990元话费,只有100元可自由支配,其余按月返还,两年返完。自由支配话费用完后,须每月预付50余元才能正常通话。至于接收电视信号问题,协议上也没有规定。营业员在没让消费者阅读协议和当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情况下,就办理了该业务,确属违规操作,同时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范某有权提出终止或变更协议要求。 最终,在莘县消协调解下,双方均认识到自身存在的失误,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由通信企业终止消费者范某最低消费业务,宽带继续使用。范某将所获赠手机、平板电脑、通信卡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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