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石居委会为广场舞制定公约防止变成“扰民舞”
乐声不超85分贝 晚九点准时“收摊”
2014年06月1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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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8日讯(通讯员 王延芳 宣文尧 记者 刘涛) 随着广场舞流行度越来越高,问题也随之出现,扰民、噪声常为人所诟。近日,彭李街道办事处南石居委会为广场舞设立时间表,晚上9点后,村民不能再跳舞。
去年,南石居委会文体广场建成,为保证广场得到充分利用,提高村民的精神素养,今年2月,居委会领导在民主议政日上提出要成立一支广场舞蹈队,村干部贾艳芳成了文体广场综合管理协调小组组长,组建一支广场舞蹈队成了她的首要任务。
想让村民自愿加入舞队伍,自己必须先带头,民主议政日后第二天,贾艳芳用了一晚上学会了五支广场舞,她将舞曲全部从电脑上下载下来,每天晚上开始在文体广场上当着众人的面带头跳舞。
“第一天自己跳了一晚上,第二天一位60岁的老太太加入进来,第三天又有五六个人参与进来,慢慢舞蹈队伍变得越来越大,现在差不多有30多个人了。”贾艳芳说。
然而,每晚村民在广场跳舞,有时跳到很晚,加之音响发出的声音太大,广场舞渐渐变成了“扰民舞”。南石居委会又专门开会商讨解决办法,并在民主议政日上提出制定广场舞公约,公约内容村民签字认可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三天。
公约规定:跳舞时间夏令时不早于6点半,不晚于21点;冬令时不早于7点,不晚于20点半;中午休息期间不活动;跳舞时,播放音响的音量值不得超过85分贝。“目前,广场舞公约在村民中执行得很好,他们都能按照约定时间离场。”党支部书记李勇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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