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区供暖何时不再看入住率
2015年10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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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倩

  这些天,祥泰新河湾小区的业主群里,业主们一直在讨论关于供热的事情。业主入住后,入住率不够成了新小区头年供暖的拦路虎。入住率达到多少才供暖,济南现在没有“硬杠杠”,需要主管部门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详见10月22日《齐鲁晚报》A09版“管道铺到门口,干瞪眼不能用”)  
  搬新居、住新房本是高兴的事儿,却因入住率低,没有达到热企要求比例,市民只能望天兴叹,这事搁在谁身上都会心里添堵。祥泰新河湾小区居民所遇到的供暖难题,其实非常普遍,好多新建小区因入住率不达标,第一年不能供暖,这在其他城市也日益凸显。业主第一年入住,入住率低在所难免,但这并不能成为其他市民挨冻的“拦路虎”。早在去年冬天,本报就关注过此问题,供热办表示与供热企业协商后汇报有关部门确定,但至今没有一锤定音,不少人望暖兴叹。
  从几个地方的经验看,不少破解之道值得借鉴。2014年11月,青岛黄岛区城建局出台试行办法,规定热源和供热管网配套到位、具备集中供热前提下,居民提出集中供热要求的,开发单位应向供热企业提交供热申请,而项目竣工验收前,开发商就要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入网协议,并一次预交保修期内的供热费用;2008年起,胶南率先推出补贴制度,采暖率达不到50%的住宅小区,如果开发商与供热企业签订了5年补贴供热协议的,也可实施集中供热。5年协议期满后,如住宅小区采暖率仍不足50%的,由市财政补贴至50%,供热企业继续实施供热。这些举措均叫群众拍手称快。
  笔者以为,相关部门不妨借鉴其他城市好的经验与做法,尽快拿出解决方案。一方面,在征求民意与专家论证基础之上,对《山东省供热条例》进行补充与完善,拿出修订征求意见稿。另一方面,应多些前瞻意识,未雨绸缪,在没入住之前就对新建小区第一年供暖状况统筹规划,并监督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注出供暖事宜,给消费者一笔明白账。也要与热企部门积极协商,适时推出补贴政策,促进开发商担当责任,维护小区居民的供热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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