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私装摄像头亟需政府指导
2015年10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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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波

  为了防盗,最近小区内的赵老师在自家窗户外安装了一个摄像头,用来监控整个小区的安全状况,但他的做法遭到其他一些居民不满。同小区的业主,特别是赵老师上下左右的近邻,都认为摄像头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担心个人的隐私受到了侵犯。小区内的其他居民对此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随着科技的日益发达,摄像头进入市民的生活是必然的,家庭安装摄像头也无可厚非。而科学技术产品的运用有时候又是一把难以把握好尺度的双刃剑,在保护自己的同时要确保不伤害别人才行。当下社会是一个个人隐私极易被窥探的年代,如果市民私自安装摄像头流行开来,那每一位市民行走在城市的任何角落,都有泄露个人隐私的可能,有一种被人偷窥的隐忧与尴尬。什么地方可以安装摄像头?什么单位可以安装摄像头?单位或个人通过什么手续可以安装摄像头?执法部门如何进行监管?这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澄清。否则,市民无序且随意地安装摄像头,负面效果大于正面作用。
  为了不给其他市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政府职能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应该对市民安装摄像头的行为予以必要的科学指导。使市民能够清楚地认识到,怎样安装摄像头是合理合法的,怎样安装有侵犯别人隐私的嫌疑,当坚决禁止。
  政府执法部门还是应该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对市民安装摄像头的行为予以规范。不能对这种新生事物一棍子打死,一律禁止了事,更不能放任自流,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在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应当慎重,应该得到执法部门的许可才行;市民在个人区域安装摄像头,则要以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如果市民都能够在自家范围内安装摄像头,说不定对坏人违法犯罪还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重要依据,无形中也维护了治安环境。只有职能部门尽到管理督查与有效指导的责任,才能够保证市民正确地安装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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