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窗入室偷东西没偷着也得判刑
2014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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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綦蕾) 去年10月1日晚上8点多,市民王某出摊回来后发现,家里被盗,被褥都被人给翻了。因此前家中多次失窃,王某安装了监控。通过监控发现,一名男子在当天下午4点多通过窗户钻进王某家里,过了十几分钟又从窗户钻了出去。4天后,王某的朋友在附近见到了监控上的男子,并喊王某在网吧里将该男子抓住,送到了辖区派出所。
  该男子正是张某,张某说,他当时在王某家中翻箱倒柜,但没发现值钱的东西,就顺手拿了点卫生纸,又从窗户钻了出去上厕所,什么东西都没偷到。
  日前,法院以盗窃罪判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人民币。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张某虽然自称没有偷到什么值钱的东西,但趁着户主不在爬窗入室,不管有没有偷到东西,都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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