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他人偷越国境,还向“顾客”借钱赌博
欠债赌鬼竟是偷渡“蛇头”
2014年08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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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焜 本报通讯员 陈潇 秦昕 
借贷纠纷牵出“赌鬼”
  几起借贷纠纷,牵出一个“烂赌鬼”,变成了诈骗案件。在诈骗案件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件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21日,记者从高新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对这起离奇的案件宣判,罪犯高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
  2011年7月,一位朋友找到潍坊市民陈女士,希望陈女士能够借给其17万元钱。朋友告诉陈女士,其丈夫通过一位姓高的朋友办理了出国手续,后来高某有事需要钱,而其手头比较紧张,希望陈女士能够借一点。
  朋友说明了意思,陈女士抹不开面子,就同意借钱,并收到了由高某打出的借条。半个月后,高某说出国的人急需用钱,又再次向陈女士借走了5万元钱,也写了一张借条。1个月后,高某再次借走了5万元钱。钱都借出去了,可高某似乎没有要还的意思。陈女士和她的朋友在找高某还钱时,发现高某有意躲避。眼看着借款可能要“打水漂”,陈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而这时,还有六位市民也因高某借钱不还而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得知,2011年春节以来,高某以借钱的方式,向七位市民借款88.96万元,全部用于赌博或偿还高利贷,根本无法归还。 
  调查中,警方意外发现,一些被借钱的市民,竟是高某的“客户”:他们通过高某的关系,到国外从事“黑劳务”。
办旅游签证出国“打黑工”
  警方调查得知,2004年开始,高某就借承包青州某建设工资的营业资质,通过旅游或商务签证为他人办理出国劳务,主要从事黑劳务。
  2010年到2012年3月16日期间,高某自己承包了一家劳务公司,主要通过在乡、村集市上发放传单及口口相传的方式,招揽客户前来办理出国劳务。他先后非法组织、输送16人前往法国、波兰、韩国、日本等国家从事非法劳务,并收取每人十多万元不等的费用。
  高某通过办理旅游签证的方式输送劳工到国外,到了目的地后,劳工的护照和签证都会被导游收上去。高某提前安排人在国外接收劳工,通过当地的律师事务所给劳工办理难民证,目的是为了持有难民证的劳工一年内在当地不查,然后直接跟着接收人去找工作。在国外呆了一年之后,劳工可以去警察局办理难民证,如果能办成就办,办不出来,就非法滞留在国外,以非法的形式在国外“打黑工”。
  2005年至2011年期间,高某非法组织、帮助6人通过旅游签证方式出国,非法滞留国外“打黑工”。后来2人因被发现而遣返,1人自行回国,2人至今仍非法滞留国外“打黑工”。
为提高签证率开社保养、培训课
  据高某供述,办理出国劳务的客户先找他报名,开始收1万元定金。他会带着客户拿着身份证等资料办理护照,护照办下来客户再给他3万元。
  之后他会对客户进行一些保养、培训的课程,主要是因为有些客户形象、习惯不好,大使馆就不给签证。有时候,他甚至还需要送客户出国旅游一下,提高签证率。 
  一切准备妥当后,高某会领着人去北京找他的上线面试,他的上线面试合格后,就带人去大使馆签证。在去大使馆之前,高某和上线还会把大使馆要问一些问题,教给客户如何回答。大使馆签证下来后,客户就可以出国了,这时再把尾款交上。
  他说,出国劳务的人都不签合同,都是口头许诺保证能送出国。在交钱时候,都跟他们说明了是黑劳务,如送不出去退钱还包着3%的利息。 
  高某还交待,2007年开始他就借了高利贷,2011年他开始赌博,赌的时候总是输钱,一共输了480多万元,2011年初就因赌博在赌场借了近200万元的高利贷,经济情况已经很不好,开始资不抵债,其后他借的钱也被用来了赌博和还高利贷。 
  高新法院判决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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