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巨野6月20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张允盛)商家明明承诺“三包”,却在保修期内对修理过程中更换的零件收取费用,巨野一市民遭遇这样“霸王条款”。 巨野的李先生去年7月份在县城花1300元购买一辆电动车。今年5月份,后车圈严重变形,不能正常使用。商家承诺“三包”且车子还在保修期,李先生便要求经销商为其更换后车圈。但经销商告诉李先生,更换新车圈要再加160元钱,这让李先生不能理解。双方协商不成,李先生将电动车经销商投诉到巨野县消费者协会。 消协工作人员发现电动车轮胎“三包”主要包括轮销、幅板、幅条及外胎故障,对车圈故障一般也包修。双方对车圈变形并无争议,但对变形原因看法不同。李先生认为是电动车自身质量存在问题,而商家却认为可能是李先生人为原因造成的,应该负举证责任。对此消协认为,从车圈本身看不出明显外力碰撞痕迹,要求李先生举证确实存在一定难度。经调解,经销商表示愿意为消费者着想,不再追究车圈变形具体原因,为李先生提供免费更换新车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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