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停非机动车或将面临罚款
2013年09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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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9月16日讯(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杨阳 王常磊) 济宁将对违规定停放非机动车真格了。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日前对城区主要道路实行划线管理,非机动车应当按规定地点停放。如不遵守,综合执法队员可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16日下午,记者在太白楼中路看到,道路两侧符合条件的区域已施划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对非机动车停放实行划线管理,粗大的黄线非常醒目,上千辆非机动车按规定停放在线内,非常整齐。市民对按规定停放非常支持,自觉将车辆停放在黄线区域内。
  然而在洸河路等路段,一处停放区域内空落落,而线外则停放了几辆电动车,市民未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辆。
  “9月10日开始,我们组织专业工程公司分四个组利用夜间加班加点,对符合条件的主干道、次干道两侧的人行道上开始施划停车线。”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在施划的过程中,专业工程公司严格划线标准,有效保证了标识清晰,指示明确,设置规范。截止目前,已在洸河路、红星路、共青团路、琵琶山路、建设路、古槐路等路段施划多处非机动车停车位。
  在划线的同时,执法人员又挨家将《非机动车规范整治手册》发放到经营户、市民手中。按照非机动车规范管理要求,市民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在经批准设置的非机动车停车(点)或者已划定的停车区域内停放非机动车,并将车把统一朝向道路,依次、有序地顺向整齐停放。沿街单位须按照“门前三包”规定,对在其责任区内随意停放的非机动车,进行规范、调整。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应按照城市管理属地责任的要求,管理好辖区内道路、街巷、街头绿地公园、社区、住宅小区的非机动车停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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