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就诊者虚构其患病,伪造住院病历
医院院长贪污“新农合”被判十年
2013年09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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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9月16日讯(见习记者 马雷雨 通讯员 胥广宏 廖卿) 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贪污新农合医疗资金达50万元。近日,东昌府区法院一审判处原聊城现代男科医院院长陈某有期徒刑十年。
  2010年4月至2012年4月,陈某在担任聊城现代男科医院院长期间,伙同担任该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主任、并被聊城市卫生局聘任从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蔡某,利用管理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职务之便,安排、授意担任该院医师的张某、史某、李某、火某,对来院就诊者虚构其患有“慢性前列腺炎急性发作”病情,伪造住院病历,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达505695.46元(其中未遂33028.63元)。
  近日,东昌府区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东昌府区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分别判处陈某、蔡某、张某、史某、李某、火某有期徒刑十年、十年、六年、六年、五年零六个月、五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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