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电信诈骗,有银行“挺应付”
柜台汇款、转账占电信诈骗的7成;昨起单笔转账、汇款超3000元的需签名
2013年09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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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一市民在《告知书》上签名,民警将进驻银行防范诈骗。 记者 吕修全 摄
     本报9月16日讯(记者 吕修全 通讯员 周艳冰) 最近电信诈骗猖獗,银监、公安两部门联手出台《预防电信诈骗告知书》,要求各商业银行网点向大额或较大额转账人主动出示、签名,尽量减少客户风险,但电信诈骗案仍在个别银行发生。两部门抽查发现,某些银行网点对此“善意流程”很应付。
  16日,记者从威海市公安局获悉,8月份威海全市刑事诈骗案件多发,其中,受害人通过银行网点汇款或转账的诈骗案占七成多,尤其是几起被骗金额较大的案件,都是受害人到银行柜台,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骗子的电话指令下完成的。
  警方盘点8月份的全部电信诈骗案,发现某银行各网点发案最多,不到一个月就达30多起。
  为此,8月底,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银监分局联合开展“警银联动”防范诈骗活动,制作了《预防电信诈骗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摆上各银行的营业网点柜台。市民若办理转账、汇款业务,需先阅读《告知书》上的防诈骗信息,然后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方可办理转账、汇款业务。
  但某些银行网点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从维护客户利益出发,做到足够的善意提醒。
  市公安局、银监会威海监管分局曾联合抽查全市银行网点,发现有的网点只是把《告知书》贴在窗口,没有主动告知客户;有的网点虽然对客户进行了主动告知,但没要求客户在《告知书》上签字;有的网点没有在ATM转账程序中增加提醒页面;有的网点职员责任心不强,对ATM巡视不到位。
  记者走访也发现,各银行网点对《告知书》的最后签名程序落实也不同。海滨路一银行网点仅在客户办理网银时出示《告知书》,纪念路一银行网点落实比较认真,客户办理汇款业务时,必须先签《告知书》。
  为落实银行客户《告知书》签名制度,16日起,市公安局、银监会威海监管分局对电信诈骗案件高发的部分银行网点挂牌督办,民警将进驻网点,检查督导各网点的防诈骗措施落实情况。
  此后,单笔转账、汇款金额超过3000元的,客户需签名确认后方可办理,如客户拒绝在《告知书》上签字,银行工作人员可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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