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60余元潜逃8年后被抓
2013年09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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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9月16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王洪春) 8年前,18岁的刘某和一帮社会青年进行抢劫,事发后,和刘某一起抢劫的人全被判刑。13日,这名“漏网之鱼”也被抓获。
  据了解,2005年6月13日,刘某与一帮社会青年相约到界河镇上网吧上网,但当时都已身无分文。晚上10时许,经孔某提议,孔某伙同刘某、杨某、陈某等人,窜至界河镇第二中学,趁学校熄灯时机,翻墙入院,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走男生宿舍学生刘某、仲某等5名学生共60余元。随后,参与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孔某、杨某等人相继抓获,而刘某闻风潜逃。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事发时,刘某刚刚辍学,和那些社会青年并不熟,所以事发后,一直没有人将他供出,直到前不久,一名犯罪嫌疑人突然详细的供述了刘某的情况,这时民警才了解此事。随后,民警继续侦查,最终在江苏江阴将他抓获。
  “当时他们被抓后,我一直以为民警也会抓我,所以这8年过得心惊胆战。我一直非常后悔,就为了60元进行抢劫,真的非常不值。”刘某长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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