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维修资金缴存全面启动
业主将资金存入专户统一进行监管
2014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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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9日讯(见习记者 张飒特) 近日,记者在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获悉,商河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工作现已全面启动。该工作将使得商河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住房维修资金没啥作用,根本就是多余的。”针对市民的这种普遍心态,商河县住建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称,住房维修资金不可或缺,它是为保障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而设置的专项资金。
  不少市民纳闷,为什么未设电梯的多层楼房住户维修资金收费标准为60元/平方米,而设有电梯的高层楼房却要收120元/平方米?该负责人称,高层楼房内安装的公共设施,比如供水、供电、消防设备都进行高质量的配备,“尤其是电梯,日常维护方面要求十分严格,因而维护成本也相对较高”。 
  针对个别小区居民反映的,交房时已交纳住房维修资金,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住房维修资金被开发商挪用等问题,该负责人称,目前商河县住建委已派专门人员负责及时督促开发商退还私自收缴的维修资金费用,“对于维修资金的交存,实行专款专用,建立专储账户,并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设定审批使用流程”。
  此外,商河县住建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还建立了完善的专项资金综合管理系统。通过小区物业对业主房屋信息进行汇总并录入管理系统,由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统一对房产信息进行核对,如房产信息审核无误,则对业主出具详单,业主将资金存入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在银行专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内。 
  据中国建设银行商河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维修资金自存入专户之日起,银行将会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利息,这部分利息会转作维修资金进行滚存使用管理,银行也同时对维修资金账户起到监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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