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启动征地预存款制度
2014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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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格征地管理工作,进一步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提高审批效率,崂山区启动征地预存款制度。这项制度是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为实施征地提供资金保障,做到征地报批前现行到账,征地批准后资金兑付有保障。
  目前崂山国土部门与财政部门积极协商,拟定了征地预存款制度的实施流程。在每个批次报批前,根据该批次涉及的征地协议书中约定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由国土部门按照土地资金申请流程申请预存款。财政部门出具预存款已经到位的凭证。这一制度的实行,将进一步保障征地补偿款足额到位,充分保护被征地社区和农民的权益。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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