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打伤徒弟获刑三年
2014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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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9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崔常秀 马小婷) 师傅本想教训徒弟,谁想却把徒弟打成了重伤。岚山区法院判处师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45岁的王某与50岁的冯某均系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人,且系邻居,关系十分要好。2008年,冯某先来岚山区碑廓镇一木材加工厂打工,并在附近村中租住。
  在老家的王某听说冯某打工挺赚钱,就想来岚山投奔冯某。冯某不但给王某垫付了来岚山的路费,让王某跟他一起租住,还收了王某当徒弟,教他如何锯木头。
  一天晚上,二人约着三四个朋友一起喝酒,后来人都走了,就剩下喝多酒的冯某与王某,冯某说王某不认真干活时两人发生争执,冯某抄起放在桌子上的啤酒瓶砸了王某的头部,王某觉得自己是徒弟也没敢还手。
  两人各自回房间睡觉。直到第二天下午,冯某看王某没有去工厂干活,发现王某头上、脸上都是血,遂紧急将他送往医院治疗。
  “王某当时喝多了,神智有点不大清醒,醒来后也记得谁打了自己。”法官说。经鉴定,王某颅脑损伤已构成重伤。
  在法院审理阶段,冯某除去垫付的医疗费1.9万元外还再赔偿王某4万元。王某及其儿子当庭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对其判处缓刑。
  今年11月,岚山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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