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同村少年,琐事引发口角出大事——
五个孩子动手 一人被打破脾脏
2014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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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1月19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韩冬) 只因琐事发生口角,1999年出生的郭某便伙同其他三名未成年人,对未成年受害人赵某拳打脚踢,致使受害人脾破裂并切除脾脏。近日,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
  据了解,今年4月13日13时左右,被告人郭某与被害人赵某因琐事发生争执,郭某用随手捡起的木棍对赵某进行连续殴打,后董某等三名未成年人(其中两人未满14周岁)也参与到殴打被害人当中,对被害人拳打脚踢,致使被害人赵某左后季肋部外伤,致脾破裂并切除,经鉴定为重伤。
  此案件被检查机关诉讼至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法院在受理此案后了解到,四名被告人与受害人是同村邻居,彼此间也没有其他恩怨,打架也只是因为琐事发生口角所导致的。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工作思路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理念,岱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们多次到被告人家中走访了解情况,劝说被告人家属积极进行赔偿与受害人达成谅解。同时,也在庭前和庭后为被告人进行了心理辅导,为未成年被告人的积极认罪伏法和改过自新提供有力帮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岱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对两名未满14周岁的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其余两名未成年人减轻刑事处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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