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会少受气
前几天去赶早市,偶然碰上了老嫂子。 老嫂子的丈夫是四十年前我在铁路工作时的工友,比我大八九岁。刚参加工作那两年,工友大哥两口子对当时单身的我给了很多帮助,这么多年了我始终记在心里。大哥得肝病死了快二十年了,老嫂子一直跟儿子住在铁道边的一幢破旧的铁路宿舍楼里。前年和去年春节时我去她家,陈旧拥挤是我心中难泯的印象。 跟老嫂子站在路边唠家常的时候,老嫂子叹了口气说:“咳,好啥呀。这些日子正跟儿媳妇生气哩!”原来,前几年“房改”时,老嫂子的儿子与媳妇都是下岗职工,是老嫂子把积攒的退休金全部拿出来交了房钱,但在房主写谁的问题上,老嫂子自己没有拿定老主意,听了闺女的话,把房主写成了媳妇的名字。当初老嫂子能给他们做饭照顾孩子的时候还行,可最近老嫂子身体有病了,他们的孩子也工作了,总之老嫂子没有多少用了,那个可恶的儿媳妇便设法要撵她走。房子是俺的,你哪里去俺不管,不是还有你俩闺女吗!老嫂子跟儿媳妇打官司,法院说这种情况很难得到支持。 情是情,法是法,谁叫你当初自己花钱替人家买了房呢?为此,我想提醒老年朋友们,人老了,可以没这个,也可以没那个,但是绝对不可以没有老主意。尤其在养老金、住房等关系生存及生活质量的大问题上,一定得有自己的老主意。俗话说:爹有儿有不如自个有。有了自己的老主意,命运就抓在了自己手里。千万,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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