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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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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7月11日讯(记者 董梦婕) 11日,记者从菏泽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近日,菏泽市商务局制定菏泽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从7月8日开始,对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考核,不合格机构将通报批评。 考核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单用途预付卡企业的备案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项目包括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的组织领导情况;备案工作开展情况;备案企业业务报告填报情况;日常检查等情况。 要求备案规模发卡企业于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登陆商务部系统填写《发卡企业单用途卡业务报告表》,其他发卡企业于每年1月31日前填报,要求管理部门建立监督检查和通报制度;建立发卡企业数据库;及时与发卡企业沟通、走访或座谈交流;年度内对辖区所有规模、其他发卡企业《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均按规定进行处罚。 考核每年两次,每半年结束20天后启动考核程序,分为自查自评和检查抽查两阶段,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首先对照自身工作开展情况填写自评表,分别于7月20日、1月20日前将上半年度自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之后,市商务局每半年考核期结束后,通过现场检查与抽查,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系统等方式,对各县区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三档:80分以上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市商务局将对考核结果良好并且推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工作有力的县区进行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不理想的县区开展重点督查,不合格机构将通报批评。 相关链接◥◥◥
单用途预付卡是商业预付卡的一种,它是由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用的一种预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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