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 逐步实现 双回路供电 □他山之石 2012年6月份,根据国家电监会的相关规定,新疆电力公司已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计划建立政企联动的隐患排查机制,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高危重要企业安全供用电管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共同做好供用电安全服务。 对所在地区外部电网具备提供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条件,而客户内部供电设施未达到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的,由客户负责投资建设第二回供电线路,以保证供电安全。 对所在地区外部电网暂不具备提供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条件的,外部电网供电设施由新疆电力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提供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的措施,主动纳入电网规划,逐步达到提供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条件。 本报记者 张汝树 今年3月,成都市消协发布了2012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因突然停电而造成损害电力部门要赔偿”这一案例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 2012年8月,都江堰市某镇多条街道突然停电,造成许多居民家里电灯爆炸,正在使用的电视机、冰箱、风扇等电器被损坏。事发后,居民纷纷到都江堰消协进行咨询,并希望消协能出面替他们维权。 按照《消法》、《电力法》及《居民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都江堰消协认为,该事故系电力部门责任,属于应当赔偿的范围。经过消协与电管站多次沟通,电力部门最终赔偿受损的82户共计23875元。 本报记者 张汝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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