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见义勇为人员今起开始申报
2014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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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凡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在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内的人员,均可去各县市区政法委综治办说明情况,为他人或者自己的行为申报见义勇为。申报时间从即日起截止到12月10日。
  审查要求,除了发生日期之外,行为需符合《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条件,事迹特别突出,尤其是在打击犯罪,维护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人员。
  本报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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