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定位监管
2014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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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日,记者从开发区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获悉,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管理办法》,从即日起开发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将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按照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所有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简称“两客一危”车辆)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和半挂牵引车,应安装使用北斗卫星定位终端。对于2014年7月1日前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如未安装卫星定位终端或安装的卫星定位终端不符合三部局《办法》要求,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安装或换装北斗卫星定位终端。
  本报记者 蒋大伟 通讯员 迟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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